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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即将实施
来源:中国江苏网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2日作者:

    《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伪造驾培记录卡、教练车空驾混学时、教练代打卡等将被处500元—2万元的罚款。

 

违规罚款500元—2万


  去年关于驾培市场的纷争可谓风起云涌,部分驾校为了抢夺生源可谓煞费苦心,但低于成本的价格带来的是缩水的培训。而媒体也曝光了众多驾校违规手段,如伪造驾培记录卡、教练车空驾混学时、教练代打卡等。

  而今年这些行为将被重罚。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经营活动,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质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省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将于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对开办驾校、教练员资质以及驾校的监督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其中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实行学时制,学员有权选择教练员,并与驾培经营者约定培训时间,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中未约定的培训收费。教练员必须遵守下列培训规范,比如,不得在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定的教练场和公安部门指定的训练道路从事教练;文明施教,尊重学员,不得有侮辱、打骂学员等行为;不得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向学员谋取其他利益等。违反《办法》相关规定将受到500元—2万元的罚款。